中科院金属所团委、团干部和团员获辽宁省直机关表彰

作者:2021/05/08 04:17浏览次数:93

      近日,在辽宁省直机关对青年工作评选表彰活动中,金属所团委荣获省直机关“五四红旗团委”荣誉称号,材料制备与加工研究部团支部书记吴迪(女)荣获省直机关“优秀共青团干部”荣誉称号,博士研究生韦博鑫荣获省直机关“优秀共青团员”荣誉称号。 

      吴迪,材料制备与加工研究部工程师,担任所在部门团支部书记、党支部委员及分工会主席,在所内党建和群团工作中表现突出。她发挥自身工作优势,将科研工作与部门党支部、分工会与团支部工作有机结合,探索形成“武装思想-广泛参与-企业走访-促进科研”的共建模式,所在党支部、分工会、团支部多次在所内获评优秀。 

      韦博鑫,现任19博1班党支部组织委员,曾担任金属所学生会主席,在科研工作和学生工作中均有突出表现。参与多项国家级课题,并主持金属所研究生创新研究基金一项,在J. Mater. Sci. Technol.,CORROSION等期刊上发表7篇学术论文,申请并授权专利5项。连续三年获得“所优秀学生干部”称号,连续四年获得“一等奖学金”,2019年荣获“国家奖学金”,2020年荣获“师昌绪奖学金”二等奖。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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